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魅力涟水 富饶涟水 白鹭故乡欢迎您!

涟水,隶属周恩来总理故乡——江苏省淮安市,地处苏北平原,淮河下游,面积1676平方公里,人口103万,地势平坦,气候温和。

历史悠久  人杰地灵  涟水可追溯到期先秦时期,西汉即置县,相继由襄贲、涟水、安东更名为现今的涟水县。人杰地灵的涟水引得无数墨客骚人留恋忘返,唐代著名诗人高适、宋代杰出文学家苏轼、北宋大书画家米芾、近代书画家吴昌硕、现代诗人俞平伯都为涟水留下了永恒的佳作妙笔。

环境优美  风光秀丽  作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和全国绿化先进县的涟水,有座落于市中心的省级白鹭自然保护区——涟漪西湖、落霞白鹭,碧水长天,无不让人心旷神怡;涟河风光带迤俪穿城,柔和妩媚;古黄河生态林蜿蜒百里,松涛载绿。苏东坡诗去:“自古涟漪佳绝境,绕廊荷花,欲把吴兴比”。

区位优势  交通便捷  涟水北接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,南临长江三角洲,西倚淮安市,东薄黄海海滨,位置十分优越。水陆交通四通八达,南京至连云港、黑龙江同江至海南三亚、北京至上海三条高速公路在境内汇合,五条省级公路贯穿全县。北至连云港只需50分钟、至北京只需7小时,南至南京只需2个多小时、至上海只需4个小时、至温州只需7个小时。县城距新(江苏新沂)长(浙江长兴)铁路13公里。淮涟一级公路贯通后,至淮安市区只需20分钟。苏北干线航道盐河贯穿县境,县城区西侧南京至连云港铁路车站和机场也在规划建设中。

教育发达  带动力强  “农家有了皆知学”耕读传统,重教兴学之风,源远流长,素有“安东出才子”之美誉。现城区共有学校27所,在校学生总数达7万人,已形成高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职业教育、义务教育、幼儿教育等“五大教育园区”,每年高考本科达线人数超过2000人,连续五年在全市排名第一,炎黄职业学院、省级重点中学涟水中学、郑梁梅系列学校、涟水职中等学校享誉内外,吸引了大量省内外学子来涟就读,极大的拉动了商品房消费,给投资者带来无限商机。

投资安全  回报率高  涟水民风淳朴,人民热情好客,政府诚信守信、服务周到,形成良好、安全的投资环境。低廉的成本投入,红火的房地产市场和巨大的市场潜力,不断攀升的商品房价格,都能为投资者带回来丰厚的回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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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
来源:涟水城市经营网    时间:2006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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涟水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    (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、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拟定管理、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、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、测绘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;组织实施本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、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和办法。

    ()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;审核、报批乡(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;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;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、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。

    ()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;依法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,查处重大违法案件。

    ()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;实施农地用途管制,组织基本农田保护,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,监督耕地开垦,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。

    ()制定地籍管理办法,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组织和实施土地确权、定级、登记、发证等工作。

    ()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、交易和政府土地储备工作,管理土地市场,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;依法组织实施乡(镇)村用地管理工作,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。

    ()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评测,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预审、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;承担报市政府、省政府、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、土地征(使)用的审查、报批工作。

    ()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,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;培育矿业权市场;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。

    ()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,地质资料汇交;负责矿产储量登记、统计、管理;参与矿产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;制定地质勘查计划并报批。

    ()对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、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过程中矿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;组织矿产生态环境治理。

    (十一)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、监测和防治,保护地质环境;指导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;保护地质遗迹,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、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。

    (十二)制订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;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、地籍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工程建设项目测绘。

    (十三)依法管理全县测绘市场和地图编制工作;负责全县测绘单位资格审核、测绘任务登记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;负责对全县地图编制出版进行审查。

    (十四)指导、监督测绘成果管理;负责全县测绘资料档案、测量标志、密级测绘成果管理;组织指导基础地籍社会化服务,审定县各行政区划面积。

    (十五)安排省、市和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、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,并监督检查使用管理情况;完成国家、省、市和县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、协收任务。

    (十六)提出全县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,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。组织开展土地、矿产、测绘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    (十七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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